物質的定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
從哲學角度看,物質被視為獨立於人類意識之外並能被人類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
從自然科學角度看,物質是構成宇宙間所有物體的實物和場,包括固體、液體、氣體等不同狀態的物質,以及分子、原子、離子等微觀粒子。
物質具有多種性質,如質量、密度、顏色、硬度、熔點、沸點等,這些性質可以通過實驗來測量和確定。
物質是不依賴於人類意識而存在並為人類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
愛因斯坦的質能方程證明了物質和能量之間存在等價關係,即E=mc^2,其中E代表能量,m代表質量,c代表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