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活動中所付出的代價
犯罪成本是指在犯罪活動中所付出的代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直接成本:行為人為實施犯罪行為而消耗的物質、金錢、時間、精神乃至生命的總和。這包括購買作案工具、偽裝道具,以及租用場地、交通工具和僱傭他人的支出等。
機會成本:指行為人因犯罪而放棄的其他可能獲得利益的機會。
心理懲處和社會懲處:犯罪可能給行為人帶來的心理負擔和社會排斥。
法律懲處:包括可能的監禁、罰款等法律後果。
定罪機率:犯罪行為被發現並被定罪的可能性,這也是一種成本。
犯罪成本的構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物質性、非物質性投入的總和。犯罪成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犯罪成本包括物質成本和非物質成本,而狹義的犯罪成本僅指物質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案發前歸還」並不是犯罪成本的一部分,而是指行為人在詐欺犯罪既遂之後、犯罪事實被司法機關發現之前,主動或被迫返還給被害人的物質利益。這與犯罪成本的支付對象和時間節點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