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重喪是指一箇人去世後近則百日內,遠則一年左右,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
犯重喪有兩重含義:一重是指死者去世的日子犯了重喪;另一重含義則是指送葬的日子(舉辦葬禮的日子)犯了重喪。這兩種情形都可能引起重喪的發生。
重喪根據死者之間的關係,分爲外重喪、內重喪。外重喪指的是前後逝去的死者之間是親戚關係,諸如姑姑、姨姨、舅舅、丈人等。內重喪指的是前後逝去的死者之間是家族關係,諸如祖父母、父母、伯父伯母、叔父嬸母、夫妻、兒子兒媳、侄兒侄媳、孫兒孫媳、兄弟、姐妹等。另據《天師通書》記載,重喪又有所謂小重喪、真重喪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