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在分娩前後可以享受的休假待遇。
產假的時間通常爲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的產假可以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其中包括產前可以休假的15天,如果難產,產假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增生一箇嬰兒,產假可以增加15天,此外,如果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以享受15天產假;如果懷孕滿4個月流產,則可以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期間,職業女性享受帶薪休假,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在分娩前後可以享受的休假待遇。
產假的時間通常爲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的產假可以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其中包括產前可以休假的15天,如果難產,產假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增生一箇嬰兒,產假可以增加15天,此外,如果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以享受15天產假;如果懷孕滿4個月流產,則可以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期間,職業女性享受帶薪休假,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