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全日制用工。這是最常見的用工形式,通常涉及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契約,有明確的勞動時間和期限。
非全日制用工。這種形式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的日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適用於鐘點工和兼職工作。
固定期限用工。這種用工形式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適用於特定的項目或任務。
無固定期限用工。與固定期限用工相對,這種用工形式沒有預定的結束時間,通常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信任和長期合作的需要。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這種形式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務為契約期限,任務完成後契約終止。
固定用工和臨時用工。固定用工指的是長期、穩定的崗位,而臨時用工則基於特定任務或項目。
勞務派遣。這是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涉及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後,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
每種用工形式都有其特點,適用於不同的業務需求和勞動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