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運動中的集體項目
田徑接力是一種田徑運動中的集體項目,每隊由四名隊員組成,依次傳遞接力棒,並跑完一定距離。接力跑的起源有多種說法,包括古代奧運會祭祀儀式中的火炬傳遞、非洲盛行的搬運木料或搬運水潭遊戲,以及從傳遞信件文書的游意演變而來。奧運會比賽項目分為男女四乘一百米接力跑和四乘四百米接力跑,女子四乘一百米接力跑和四乘四百米接力跑分別於1928年和1972年被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
接力跑運動員必須持棒跑完各自規定的距離,並且必須在20米的接力區內完成傳接棒。接力賽的成績除以跑手人數通常比獨立項目的成績為快。根據跑手的速度,接力賽的跑手位置通常如下:第二快、第三快、最慢、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