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對債務人及其家庭、債權人以及企業職工的影響如下:
對債務人及其家庭的影響。申請個人破產意味着債務人面臨財務困境,可能需要放棄某些財產,如高檔消費場所的訪問權、乘坐飛機等,在考察期內,債務人可能只能乘坐高鐵二等座以下的交通工具,子女也可能無法就讀高消費的貴族學校。
對債權人及其利益的影響。破產宣告後,所有未到期的債權視爲已到期,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在破產清算過程中,債權人可能獲得部分清償,在某些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優先從債務人的財產中獲得清償,例如,如果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優先從擔保物中獲得清償。
對企業職工的影響。企業被宣告破產後,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工可能被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成爲失業人員,職工有權獲得應得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以及補償金。
對企業的影響。企業被宣告破產後,將喪失對自己財產的管理權和處分權,其全部財產由清算組接管,未履行的合同可能被解除或繼續履行,企業的某些法律行爲可能在破產宣告前被認定爲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破產製度本質上是兼顧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保護的是善意、誠信的債務人,而不是惡意的債務人,同時,由於個人破產製度對破產者採取一定的懲戒措施,會對個人在信譽、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箇方面帶來嚴重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