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方式
留用地是一種徵地補償方式,主要用於安置被徵地的村民集體或農戶。
留用地通常按實際徵收土地面積的一定比例確定,用於工廠、商鋪和村民安置房建設。這種用地性質已經從農業用地變成了建設用地,其使用權及其收益全部歸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留用地的安排可以基於村集體的意願,選擇保留集體土地性質或申請徵收為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性質的留用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均屬於集體;若是國有土地性質的留用地,所有權歸國家,使用權歸集體經濟組織。留用地的目的是提高農民的非農業收入,為失地農民帶來長期穩定的收益,同時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並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