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坐飛機時,攜帶化妝品上飛機的規定如下:
液體、膏狀和凝膠類化妝品。每個容器的容量不能超過100毫升,並且必須將這些化妝品放在容量為1000毫升的透明拉鏈袋中,每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這樣的透明袋,如果化妝品容器的體積超過100毫升,即使裡面的液體化妝品少於100毫升,也不能攜帶登機,只能辦理託運。
噴霧類化妝品。由於安全規定,噴霧類化妝品通常不允許攜帶登機。
固態化妝品。如粉餅、眼影、腮紅等,沒有數量限制,可以隨身攜帶。
特殊物品。如髮膠等易燃易爆的化妝品既不能攜帶登機,也不能託運。
託運。如果化妝品數量較多,可以選擇託運方式,但應注意單件容積不超過500ml,所有託運化妝品的液體容量總和不可超過2000ml。
開瓶檢查。所有液體化妝品都需要接受開瓶檢查。
請注意,這些規定可能會根據不同航空公司的政策和航班類型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