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提供的信息,皇帝下面的官職結構非常複雜,涉及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在中央,主要有以下官職:
丞相或宰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有時與宰相通稱,簡稱"相"。丞相或宰相的職責包括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事,是皇帝的重要輔佐者。
尚書:負責六部的部長官,即吏、戶、禮、兵、弄、工六部。尚書是各部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該部的日常政務和決策。
侍郎:尚書的副職,協助尚書處理部門的日常事務。
在地方,官職結構如下:
郡守/太守/刺史/巡撫:負責郡、州的長官,根據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區,名稱有所不同。這些職位主要負責地方行政和管理。
縣令/知縣:縣的行政長官,負責縣內的政務和管理。
知州/知府:在郡、州與縣之間可能還有高州(或府),長官稱為知州或知府,負責該地區的行政管理。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官職,如:
學士:在古代,學士是一個官名,主管典禮、編纂、撰述等事物。宋代的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學士與大學士是專門為那些需要禮遇的大臣或文學之士而設,全是虛銜。而明清兩代的殿閣學士實際上掌握著宰相的職權。
博士:同樣是官名,六國時諸子、詩賦、方技都設有博士,秦、漢兩代都沿襲了這一官職。西漢時屬太常,稱太常博士,漢武帝建元五年設五經博士,晉代設國子博士,唐代有太學國子諸博士和律學博士、算學博士等,都為教授官。
太醫:周官中設醫師,主管醫務政令。秦、漢兩代設太醫令丞。漢代初期屬太常寺,後來改屬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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