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對方的微信名(暱稱)是無法直接添加好友的,因為微信不支持通過搜尋微信暱稱來添加好友。但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嘗試添加好友:
通過微信號、手機號或QQ號搜尋並添加。如果知道對方的微信號、手機號或QQ號,可以在微信的「添加朋友」功能中輸入這些信息來搜尋並添加對方。
通過掃一掃添加。如果對方分享了他們的二維碼名片,可以通過微信的「掃一掃」功能掃描這個二維碼來添加對方為好友。
通過雷達加好友。在微信的通訊錄頁面,選擇「添加朋友」,然後使用雷達功能找到附近使用微信並開啟了雷達功能的人,可以進行加好友操作。
通過共同群聊添加。如果和對方都在同一個微信群聊中,可以通過群聊來添加對方為好友。在群聊中,點擊對方的頭像進入個人信息頁面,然後選擇「添加到通訊錄」選項來傳送好友請求。
通過共同好友分享的名片添加。如果有共同的好友,可以請共同好友分享對方的名片。收到名片後,可以直接點擊名片上的「添加到通訊錄」選項來傳送好友請求。
此外,在嘗試添加微信好友時,要尊重對方的隱私。如果對方明確表示不希望被添加為好友,應該尊重對方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