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是為了弘揚社會正氣,褒獎見義勇為先進人物,鼓勵和規範見義勇為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條例。
該條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措施做出了明確規定,包括表彰、獎勵、救助、醫療保障、住房保障、就業扶持、教育保障、養老保障等方面。同時,該條例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行為的定義和認定程式,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如果您或者您身邊的人符合見義勇為的條件,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見義勇為組織進行申請。公安機關或者見義勇為組織將會對申請進行調查核實,並根據調查結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表彰、獎勵或者救助等措施。如果您對見義勇為政策或者程式有疑問,可以向當地政府或者相關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