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光船租船(裸船租賃)。這是一種特殊的租船方式,船舶所有人只提供空船,不配備船員,租船人需要自行配備船員並負責船舶的經營和管理。
航次租船(程租)。在這種方式下,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在一定港口之間或區域之間運輸指定貨物,租船人支付相應運費,這種方式對運費波動敏感。
定期租船(期租)。在這種方式下,船舶所有人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租船人支付租金並負責船舶的調度和經營管理。
包運租船。船舶所有人提供一定噸位(運力)在一定時間內,在確定的港口或區域之間完成約定的貨運量。
這些租船方式的區別主要在於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對船舶的支配權、占有權的不同,以及在營運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及風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