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防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飛行安全:確保在航空器運行期間不發生因飛行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航空器損壞等事故。這涉及到航空器的性能、物理狀態、依賴的航空設備、設施問題,以及通訊、導航、氣象等方面。
航空地面安全:涉及在停機坪和飛行區範圍內開展的生產活動安全,包括防止航空器損壞、旅客和地麪人員傷亡以及各種地面設施損壞事件。這還包括飛機維護、裝卸貨物及服務用品、航空器加油等活動的安全,以及軍用航空器武器、彈藥的安全。
安防安全:防止發生影響航空器正常運行和直接危及飛行安全的非法干擾活動,如劫持航空器、爆炸航空器、恐怖活動等,以及防止地面武器誤射等。
空防安全(防治非法干擾):爲了有效預防和制止人爲的非法干擾民用航空的犯罪與行爲,保證民用航空活動安全、正常、高效運行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以及所採取的法律規範的總合。
航空器客艙安全:確保航空器內部的安全,防止任何可能危及乘客和機組人員安全的行爲或事件。
危險物品的運輸與處置:確保危險物品在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對航空安全構成威脅。
應急救援: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徹底調查,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