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穿鼻草約

穿鼻草約,又稱川鼻草約或川鼻草約,是鴉片戰爭中英國代表私擬的一份議和草約。該草約由清欽差大臣琦善與英國對華全權代表義律在1841年1月初商定,但琦善未正式簽字,因此並未成為正式條約。

穿鼻草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清政府割讓香港本島及其港口給英國,但英國仍需向清政府繳納所有正當稅賦。

清政府補償沒收英國商人的鴉片款600萬兩白銀。

承認中英兩國地位平等。

廣州港口在十日內開放,在黃埔進行貿易,直至香港港口設備完成之日止。

然而,儘管琦善口頭應允割讓香港,但實際上他始終未在該條約上簽字或加蓋官印。最後義律以公告的形式單方面拋出琦善-義律停戰協定,但雙方政府均不認可。此後英國又經過一年多的侵略戰爭,最後以武力脅迫清朝政府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獲得了遠比穿鼻草約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