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的含義可以從歷史和文化的角度來理解:
歷史背景:突厥最初興起於6世紀中葉的阿爾泰山地區,是一個遊牧部落。隨後,它成為中國北方、西北方操突厥語的民族名稱。突厥作為一個遊牧民族,在8世紀中後期隨著汗國的消亡而解體,並在西遷中亞西亞過程中與當地部族融合,形成了多個新的民族。這些新的民族與古突厥民族有本質區別,從此,突厥在我國北方退出歷史舞台。
文化意義:在伊斯蘭世界中,「突厥」一詞有著更廣泛的含義,通常指代錫爾河以北的所有遊牧人群,不論他們使用的是什麼類別的語言。此外,「突厥」一詞的含義也被解釋為「勇士」、「熱烈」和「成熟」。
地理與民族:突厥也是歷史上活躍於蒙古高原和中亞地區的民族集團統稱,是中國西北與北方草原地區繼匈奴、鮮卑、柔然之後又一個重要的遊牧民族。
綜上所述,突厥既是一個歷史上的遊牧民族名稱,也是一個在伊斯蘭文化中廣泛使用的對內亞遊牧人群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