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是輔助文字記錄語言的符號,是書面語的有機組成部分,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作用。標點符號主要分爲兩大類:點號和標號。
點號的作用在於點斷,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號又分爲句末點號和句內點號。句末點號用在句末,有句號、問號、歎號3種,表示句末的停頓,同時表示句子的語氣。句內點號用在句內,有逗號、頓號、分號、冒號4種,表示句內的各種不同性質的停頓。
標號的作用在於標明,主要標明語句的性質和作用。常用的標號有9種,即: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着重號、連接號、間隔號、書名號和專名號。
使用標點符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標點符號書寫要規範,形狀不能走樣,不能逗號、頓號、句號混用,否則意思表達不清楚,句意難以理解。
要注意標點符號的佔格位置。頓號、逗號、句號、冒號、分號用在文字後面的左下角,佔一格;省略號、破折號用在文字後面方格的正中,各佔兩格。
以上是標點符號的基本使用方法,具體的使用還需要根據語境和語言習慣進行判斷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