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畫簡易路線圖,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確定方向和距離。首先,根據行走路線確定每一箇參照點,然後以每一箇參照點建立方向標,描述到下一個目標所行走的方向和路程,即每一步都要說清是從哪兒走,向什麼方向走了多遠到哪兒。
確定起點的位置。在平面圖上標出物體位置的方法是先用量角器確定方向,再以選定的單位長度爲基準用直尺確定圖上距離,最後找出物體的具體位置,並標上名稱。
繪製路線圖。從起點出發,找好方向和距離,一段一段地畫。除第一段(以起點爲參照點)外,其餘每一段都要以前一段的終點爲參照點。以誰爲參照點,就以誰爲中心畫出“十”字方向標,然後判斷下一地點的方向和距離。
此外,如果需要更加生動的效果,可以在圖中添加顏色和符號,例如,可以在圖中標記出各個地點,並用不同的顏色或符號來區分不同的地點,如學校、家、醫院和遊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