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時,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近期紅底2寸半身免冠合照3張。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關係聲明。
若本人婚姻狀況爲離婚,需提交有效的離婚證明;若喪偶,需提交喪偶證明。
若一方爲再婚者,需要準備離婚證或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
若一方爲現役軍人,還需攜帶軍人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此外,根據不同情況,可能還需要《外地人居住證》、護照等相關證件。準備齊全這些材料後,就可以去當地民政局提交申請了。建議在辦理前,提前向當地民政局諮詢具體的辦理時間和要求,以做好充分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