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行政是一箇廣泛的領域,它涉及到多箇方面的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日常行政事務處理:這包括接待來訪者、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文件管理等。
管理任務:協助領導完成各項管理工作,如制定工作計劃、跟進工作進展、督促工作落實等。
文件管理:負責公司內部文件的起草、印發、收回、歸檔等,以及文件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制度制定與監督:協助領導進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並監督執行。
會議組織:組織公司內部會議,包括會議通知、簽到、記錄、編寫會議紀要等。
證照與印章管理:管理公司各類證照、印章,負責對外聯繫工作,包括政府部門和其他企業單位。
文化宣傳與員工福利:負責公司文化宣傳和員工福利活動的策劃與組織。
其他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行政的工作範圍很廣,包括人事後勤、文件接收、整理、彙總與書寫,以及接待與會議準備和彙報準備等。
綜合行政執法則是通過體制和制度創新,將原來由幾個執法部門分別行使執法權的領域統一由一箇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執法部門行使執法權的行政執法體制。這種體制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場管理、資源環境管理、農業管理、交通運輸管理以及其他適合綜合執法的領域統一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