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立原則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網際網路用戶都應該能夠根據自己的選擇訪問網路內容、運行應用程式、接入設備、選擇服務提供商。
網路中立原則的核心是「非歧視性的互聯互通」,意味著網路運營者(所有者)不得通過調整網路配置使服務產生差別,即平等對待所有使用該網路的用戶。這一原則要求平等對待所有網際網路內容和訪問,防止運營商從商業利益出發控制傳輸數據的優先權,保證網路數據傳輸的「中立性」。網路中立原則確保了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公平性,保證所有用戶都能享有相同的網路使用權利,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個人用戶,都能夠平等地訪問網際網路上的內容和服務。
這意味著用戶可以自由地訪問各種網站、應用程式和服務,而不會受到運營商的干擾或任何形式的限制。在網路中立的原則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不應阻止人們連線特定的網站和服務,不應對正常訪問進行流量控制。網路中立原則的實行應當堅持網路服務商的國有性質和網路架構的公共性,監管機構應對網路服務商進行競爭法監管,並保障公民的基礎數字服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