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賭博在中國是違法的,相關的法律條文主要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以下是關於網路賭博的法律條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且賭資較大的,可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可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若情節嚴重,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且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且收取服務費數額在兩萬元以上;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或幫助,收取賭資在二十萬元以上;或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一百條以上,且數量和數額達到規定標準五倍以上的,應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些法律條文均旨在打擊和預防網路賭博活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