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CIP)是香港警察組織中的一個高級職級,位於高級督察(SIP)之上,警司(SP)之下。
總督察主要負責擔任總部單位的副主管或分區的副指揮官。在警務處內部,總督察負責監督和指導警察的工作,確保他們遵守規章制度,並有效地執行任務。此外,總督察還可能參與制定部門政策或策略,以及參與重要的案件審查和決策過程。
總督察(CIP)是香港警察組織中的一個高級職級,位於高級督察(SIP)之上,警司(SP)之下。
總督察主要負責擔任總部單位的副主管或分區的副指揮官。在警務處內部,總督察負責監督和指導警察的工作,確保他們遵守規章制度,並有效地執行任務。此外,總督察還可能參與制定部門政策或策略,以及參與重要的案件審查和決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