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歌的發展經歷了多個階段,從18世紀末至20世紀,最初主要是借用、翻譯、模仿歐洲各國的歌曲,後來逐漸發掘和發展本國不同民族的多種音樂因素,創造了具有美國特色的歌曲形式。
早期美國民歌中,很多歌曲採用了英國歌曲的曲調進行填詞,如《自由之歌》和《波士頓茶稅》。還有一些是原創作品,如《祝酒》《切斯特》和《亞當斯和自由》,這些作品帶有宗教聖詠的痕跡,反映了當時美國音樂生活主要以教堂音樂為主,世俗音樂尚在萌芽階段。還有許多英國的花園歌、敘事曲、喜歌劇的詠嘆調和音樂會歌曲在美國廣為流傳。
19世紀初,愛爾蘭和蘇格蘭歌曲在美國開始流行,如《美好的往日》等,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深受美國人民喜愛。同時,德奧歌曲如F.舒伯特、F.W.阿布特的作品也被譯成英文,在美國流行。
此外,美國民歌還包括一些著名的作品,如《Ademus》印第安民歌、《Yesterday》保羅·麥卡特尼的歌曲、《Jingle Bells Through The Ages》節日歌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