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USTR)是美國國會根據1962年的《貿易擴張法案》創建的一箇機構,最初命名爲特別貿易代表辦公室。該機構負責1930年《關稅法案》(斯穆特-霍利關稅法)和1962年《貿易擴張法案》項下的所有貿易協議項目的談判。1974年,美國國會將該辦公室確定爲總統辦公廳內的內閣級機構,並賦予其其他權力和責任以協調貿易政策。1980年,該辦公室更名爲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辦公室的首腦爲美國貿易代表,他是大使級內閣官員,直接對總統和國會負責。USTR既指代美國貿易代表,也指代他所負責的機構。USTR還被指定爲國家的首席談判官員,並作爲美國在主要國際貿易組織的代表。
美國貿易代表是一箇重要的官職,屬於內閣級別,與大使級別相同,是一箇非常重要的職務。他能夠代表美國進行國際貿易談判,制定美國貿易上的規則等。美國貿易代表是由美國總統提名,國會批准,向美國國會負責。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爲總統行政辦公室的下屬機構,美國貿易代表是總統的國際貿易協議首席談判代表。負責制定和實施貿易政策;負責對外貿易協定的談判;負責對外國的不正當貿易做法進行調查與報復;負責執行“301條款”;全權負責處理有關美國在世貿組織中的相關事務;負責OECD涉及貿易和商品問題的相關事務;負責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有關事項;負責其他多邊機構中涉及貿易問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多雙邊貿易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