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年人面臨沒有住房的問題時,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措施:
新建住房。如果原住房已不能居住或條件低劣,可以採取新建的方式解決。
改建住房。對於成爲危房的住房,可以採取改建的方式。
修繕住房。如果住房嚴重破損但修繕後仍可使用,可以選擇修繕。
尋求社會救助。老年人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或社區服務中心申請社會救助,如住房補貼、租房補貼等。
子女贍養。如果子女有能力,可以要求他們贍養老年人,併爲他們提供住房。
法律援助。如果老年人面臨法律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如向律師諮詢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設立居住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年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可以通過設立居住權來保障老有所居。
政府保障性住房。政府在實施住房保障制度時,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會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以上措施可以幫助老年人解決住房問題,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