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封是清代封爵制度之一,具體規定如下:
制度概述:
除了親王和郡王的一子可以承襲父親的封爵外,其餘諸子在年滿20歲時可以參加考封。
考封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爵位的合理分配,避免宗室成員過多地占據爵位,從而減輕國家的經濟負擔。
考封的具體規則:
如果幾個兒子都優秀,則按照等級授予爵位。
如果兩個優秀一個平庸,則降一等;三個平庸則降三等;一優兩劣、兩平一劣、一平兩劣及全劣者則停止封爵。
對於因考封而停封的人,下一屆不允許再考。應降等而又無等可降者,將停俸2—4年不等。
特殊情況:親王降到奉恩鎮國公之後便不再降襲,郡王降到奉恩輔國公之後便不再降襲。奉恩將軍承襲三次之後自動取消。
例外情況:
奉恩將軍承襲三次之後自動取消。
除了宗主爵位外的其他爵位,世襲遞降,並且進行考封。
清初立過軍功的入八分公,如褚英後人的奉恩鎮國公,可以世襲罔替。
通過上述規定,清代宗藩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爵位的分配,避免了宗室成員因爵位過多而成為經濟上的負擔,同時也保證了爵位的合理流動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