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成法在施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弊端:
操之過急:張居正將錢穀徵收和土地清丈作為官員考核的唯一標準,導致官員為了升官發財,在追征賦役和清丈土地的過程中採取極端手段,如強迫百姓在規定期限內完納賦役,造成嚴重負擔。
考核標準缺乏彈性:考成法以單一的徵稅數字指標作為考核標準,導致官員追求短期利益,忽視長遠發展。這種做法破壞了民間經濟,使得稅賦沉重,農民破產,進一步增加了徵稅的困難和殘酷性。
促進作用弱:考成法缺乏與被考評者的溝通和反饋,不能有效地通過輔導提高個人和組織績效。它僅僅是對表現進行評價,而沒有發揮考核的促進作用。
綜上所述,考成法在實施過程中過於急功近利,考核標準單一且缺乏彈性,以及促進作用不足,這些都是其顯著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