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被稱爲“舊金山”是因爲它最初是由西班牙人發現的,並以聖弗朗西斯科的名字命名,意爲“聖弗朗西斯”,這個名字在中文中被稱爲“三藩市”或“三藩”。1848年,舊金山成爲美國領土後,由於發現了金礦,引發了全球範圍內的淘金熱。在這個過程中,舊金山迅速發展成爲一箇大城市,吸引了大量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包括許多華人。
華人社區將舊金山稱爲“金山”,因爲這裏是一箇富含黃金的地方。然而,隨着澳大利亞墨爾本(被稱爲“新金山”)因金礦發現而聲名鵲起,爲了區分這兩個地方,舊金山被改稱爲“舊金山”,以表明它是較早被發現和開發的金礦地區。因此,“舊金山”這個名字反映了該城市的歷史和文化,以及它在全球淘金熱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