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園是一種歷史上的土地佔有和經營形式,具有以下特點:
莊園通常指位於鄉村的地產,包括住所、園林和農田,是一種大面積的田莊。
根據莊園主的身份地位,莊園有不同的稱呼,如皇室的稱爲皇莊或宮莊,貴族、官吏、地主的則稱爲私莊或別墅,而寺廟擁有的莊園則稱爲常住莊。
在中世紀的歐洲,莊園是基本的經濟單位,通常是自給自足的,包括一箇或多箇村莊,以及直領地和佃戶的份地,直領地由領主直接經營,份地則由佃戶耕種,莊園周圍通常有公用地,供全體佃戶共同使用。
在中國封建時代,莊園由皇室、貴族、大官、富豪或寺院等佔有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