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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述方式

著述方式是指創作或編輯作品的具體方法,它反映了作品的性質和作者的責任範圍。常見的著述方式包括:

著:用於創作性文字,即根據自己的見解撰寫的作品,獨創性最高,產生的是原始作品,主要觀點、技術內容、素材均來自作者。

編著:除了有自己撰寫的文字外,還包括整理他人已發表著作的材料,主要觀點、技術內容可能來自他人,但作者有所創新,並用自己的素材、數據有所發揮。

編:用於將零散資料或單篇著作彙編成冊,獨創性較低,產生的是演繹作品。

主編:用於著作編輯或編著工作的主持者。

改編:用於根據現有某著作的材料,將其體裁或內容予以改寫。

:用於對外文書翻譯成中文或將中文譯成外文。

編譯:用於根據某種外文著作的材料,將其內容予以翻譯並加以改寫。

繪:用於以原創圖畫為主的著作。

攝:用於原創攝影作品。

書:用於原創書法作品等。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著述方式,如口述、記錄整理、執筆等,這些方式通常用於訪談整理成書,講述者為口述者,記錄整理、執筆者為其他人員。其他方式還包括分冊主編、編繪、蒐集、整理、縮寫、校、注、制定等。

在皮書創作中,著述方式以"主編"為主,但也包括其他多種方式,如"編"、"編著"、"主審"、"著"、"數據分析"、"策劃"、"組織策劃"、"編輯"、"顧問"、"名譽主編"、"總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