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行政管理活動而發生的法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行政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式法,實體法如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而程式法則包括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處罰法等。其中,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是行政法的關鍵組成部分。
此外,還有監督行政權的法律規範,如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行政法還可以分為一般行政法和部門行政法,前者調整廣泛的行政關係和監督行政關係,後者則專注於特定部門的行政關係,如經濟行政法、軍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