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式法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促進行政民主:行政程式法的實施有助於推動行政過程的透明化和公開化,促進公民參與行政決策,從而增強行政的民主性。
提高行政效率:通過合理設計和安排行政程式,行政程式法能夠提高行政行為的效率。這涉及到選擇適當的行政方式、合理安排環節、科學組合過程,以保證行政機關活動的合理化和科學化。
確保行政權在法治軌道上正常運行: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式法,可以防止失職和濫用職權等行政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行政權力的合法使用。
監督與控制行政權:行政程式法通過規定行政程式的法律效力和作為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條件,以及對失職和濫用職權等行為的制約,提供了對行政權力進行有效監督和控制的手段。
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程式法確保行政相對人能夠了解和知悉與自己有關的行政行為,並通過法定程式如聽證等直接陳述觀點和看法,從而獲得充分的救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避免主觀武斷和提供救濟途徑:程式法的建立和完善為避免行政機關的主觀武斷提供了保證,同時為其他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提供了監督和控制行政權的機會和權利,確保了相對方合法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