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殺的藝人包括:
範冰冰。因涉嫌陰陽契約和逃稅問題而被罰款並淡出公眾視野。
黃海波。因嫖娼被抓並被收容教育6個月,從此退出娛樂圈。
李小璐。因出軌事件導致離婚,個人形象受損。
趙薇。因涉嫌股市操縱被處罰,影響其投資事業。
吳秀波。因私生活醜聞導致形象受損。
張哲瀚。因參觀靖國神社等不當行為被封殺。
霍尊。因感情糾紛和不當言論被封殺。
樂嘉。因直播現場失控導致形象受損。
江宏傑與福原愛。因婚姻破裂及家庭暴力傳聞受到關注。
鄭爽。因代孕和偷稅漏稅事件被永久封殺。
蔡徐坤。因一夜情致女方懷疑墮胎被實錘後,形象崩塌並被央視封殺。
張娜拉。因在綜藝節目中提到去中國演出是因為經濟緊張而被封殺。
楊丞琳。因對抗日戰爭年數的錯誤表述被封殺。
杜汶澤。因支持台灣「反服貿」運動而被封殺。
朱丹。因口誤報錯互動簡訊號碼而被封殺。
陳冠希。因「艷照門」事件被封殺。
孫耀威。因拒絕去日本發展而被封殺。
這些藝人的封殺原因多樣,包括但不限於道德、法律、公眾形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