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事"這個詞彙有兩種主要的含義:
婚姻之事:
指代婚姻的安排和準備,即男女雙方家庭爲了結婚而進行的各種準備工作,包括訂婚、婚禮等。
例如,在元代關漢卿的《四春園》中提到:“我心中欲要悔了這門親事”,這裏的“親事”就是指婚姻。
親自治理政事:
指代個人直接參與國家政務的管理,即不通過中間層,直接由個人負責處理國家事務。
例如,《漢書·晁錯傳》中提到:“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故自親事”,這裏的“親事”是指皇帝親自處理國家事務。
此外,"親事"還可以與“親事官”相關聯,後者指的是古代宮廷中負責皇帝日常事務的官員。
綜上所述,"親事"既可以指代婚姻之事,也可以指代親自治理政事,具體含義需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