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是指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人們之間的關係。
親屬關係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是指因男女雙方結婚而產生的親屬,是血親的源泉、姻親的基礎;血親是指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自然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擬製血親是指本無血緣聯繫,經過法律確認與自然血親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一般因收養而產生;姻親是指以婚姻爲中介而產生的親屬,配偶一方與另一方的血親之間爲姻親關係,如公婆與兒媳、岳父母與女婿。
此外,親屬還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旁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如兄弟姐妹、伯父母、叔父母、姑父母、舅父母、姨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