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液體的規定通常較為寬鬆,大多數液體物品都可以託運,無論其容量如何。但是,每件液態物品的總淨重量不得超過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託運上限為2千克或2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物品如酒類、藥品或化妝品,如果需要隨身攜帶,應遵循特定的規定。
對於隨身攜帶的液體,規定較為嚴格,每件液態物品的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且所有液體物品必須放在一個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膠袋中,每人每次攜帶的總量不得超過1升。超出部分的液體必須辦理託運。此外,液體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的相關規定。
總的來說,液體物品在託運時相對靈活,但在隨身攜帶時需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重要的是要注意液體的容量限制和包裝要求,以確保順利通過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