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訴訟活動的當事人
訴訟主體是指在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中參與訴訟活動的當事人。
訴訟主體包括但不限於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國家機關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這些主體通過起訴、應訴、參與庭審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解決爭議。在民事訴訟中,訴訟主體通常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在刑事訴訟中,包括偵查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和自訴人、被告人等;在行政訴訟中,則包括人民法院、國家行政機關和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此外,訴訟主體在訴訟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訴訟行為對訴訟的發生、變更和終結起著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