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是一箇複雜的概念,它涉及到教育的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活動方式的規劃和設計,是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諸多方面實施過程的總和。課程可以分爲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
廣義的課程:
指學校爲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及其進程的總和,包括所有學科的學習和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
例如,分科課程、綜合課程與活動課程,以及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的區分。
包括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其中顯性課程是排入教學計劃內的,而隱性課程則包括環境、制度、理念、社團活動等未明確列入教學計劃的內容。
狹義的課程:
特指某一門具體的學科或教學科目。
例如,語文、數學、英語等。
課程的基本單位:
課程由態度點、知識點、技能點三個維度的學習內容構成,這些內容通過具有互涵關係的數量、質量、序量構成學習體系或單元。
課程理論流派:
活動中心課程理論流派:以杜威爲代表,強調兒童的經驗是課程的核心。
學科中心課程理論流派:以赫爾巴特、斯賓塞和布魯納爲代表,認爲學科知識是課程的核心。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流派:以布拉梅爾德爲代表,主張社會是課程的核心。
綜上所述,課程不僅僅是關於教授什麼知識,還包括如何教授、何時教授以及爲什麼教授這些知識。它是一箇綜合性的概念,旨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包括知識的學習、技能的培養以及態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