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的精神》是法國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鳩創作的政治哲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748年。這本書對法律、政體、自然地理環境、宗教、風俗習慣等多種因素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了追求自由、主張法治、實行分權的理論。
《論法的精神》中提出的理論對世界範圍的資產階級革命產生了深遠影響,被載入法國的《人權宣言》和美國的《獨立宣言》。孟德斯鳩在書中闡述了自然法理論、法律與政體的關係、政體分類、各種政體的性質和原則等問題,並提出了政治自由和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的學說。他還強調了法律與工業、商業、貨幣、貿易、人口及宗教等關係,主張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反對橫徵暴斂,促進國際交往和世界和平。
此外,孟德斯鳩還討論了法律和工業、商業、貨幣、貿易、人口及宗教等關係,主張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反對橫徵暴斂,促進國際交往和世界和平。他的著作對後世的政治法律實踐產生了深遠影響,對各國資產階級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確立及完善起到了極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