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航的主要職責和功能包括:
空中巡邏與監控:警航通過直升機等航空器進行城市上空的日常巡邏和監控,以及在重要地域和高速公路上空的警務巡邏和交通監控。
反恐和處置嚴重暴力犯罪:警航參與反恐怖活動和處置嚴重暴力犯罪,包括對犯罪嫌疑人的空中跟蹤、監控、搜尋和圍堵。
緊急救援與搶險救災:在緊急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和其他緊急情況下,警航負責救援處置和搶險救災飛行服務任務。
運送警力和物資:警航負責在空中運送警力、物資和設備,以及執行緊急情況下的警力、物資緊急投送任務。
協助治安管理與交通管理:警航參與協助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緝私禁毒、消防滅火、疏導交通等任務。
技術支持與應急回響:警航利用現代化高科技裝備,如警用無人機,提供空中指揮、反恐防暴、緝私禁毒、交通管理、消防滅火等技術支持和應急回響服務。
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警航還可能參與市政府賦予的各種搶險救災飛行服務任務以及其他社會公益服務任務。
綜上所述,警航是公安機關的一支重要力量,通過其獨特的空中優勢和現代化裝備,有效提升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犯罪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