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收據的基本步驟如下:
準備收據本或電子收據工具,在收據上記錄銷售日期、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和總價等信息。
準備零錢,如硬幣和紙幣,以便找零。
當顧客購買商品時,請顧客支付相應的金額。
在收據上記錄銷售詳情後,計算顧客支付的金額減去商品總價,得出找零金額。
將找零金額交給顧客,並將收據交給顧客保存。
一箇完整的收據通常包括標題(如“收條”或“收據”)、正文(說明收到的金額、物品種類和規格等)和落款(包括經手人簽名、日期,可能還需加蓋公章),收據上的金額應用大寫數字書寫,不能塗改。如果是電子收據工具,這些步驟中的一些可能會自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