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的年齡錯誤可以申請更正。更正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申請人(或監護人)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提交足以證明年齡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例如出生證明、原始戶籍登記資料、單位檔案、學籍檔案等最早記載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公安派出所將進行調查,並經戶口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報市局批準後,方可進行更正。
在履行申請變更手續的同時,需要申報換領新證。申報換領新證時,戶口登記機關在發給新證的同時會收回舊證。
整個過程大約需要十三個工作日左右,包括派出所的調查核實(十個工作日)和報縣局的審核(三個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更正出生日期需要本著實事求是、尊重事實的原則,從嚴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