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駕駛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確保在有效期內。
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要求清晰,露出五官,無遮擋。
身體條件證明。需要由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如果是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則需提交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戶口本(本地人)。包括有住址的一頁和本人的一頁。如果戶口本信息有變更,還需提交變更後的複印件。
暫住證(外地戶口)。需有效期一年以上。
對於特定人羣,如現役軍人、武警官兵、香港居民,還需準備相應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