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的配製應遵循以下原則:
混配順序。在混合農藥時,應按照特定順序進行,以確保藥效。通常的順序爲微肥、水溶肥、可食性粉劑、水分散粒劑、懸浮劑、微乳劑、水乳劑、水、乳油。在混合葉麪肥和農藥時,原則上不應超過三種不同類型的藥劑。在每次加入新的藥劑後,都應充分攪拌以確保均勻混合。
加水後加藥。在配置時,建議先在噴霧器中加入大部分水,然後依次加入農藥和其他成分,每加入一種藥劑後都要均勻攪拌。
現配現用。所有農藥都應“現配現用”,避免長時間存放。即使藥液在剛配製時看起來沒有問題,長時間放置也可能導致藥效降低或產生不良反應。
二次稀釋。對於某些類型的農藥,如可溼性粉劑和水分散粒劑,建議先進行二次稀釋,然後再混合。這有助於充分溶解藥劑。
小規模試驗。在使用多種農藥混合之前,建議先進行小規模試驗,以確保混合物沒有不良反應,如沉澱或藥害。
水質選擇。配製農藥時,避免使用含有較多礦物質或有機質的水,如井水或渾濁水,因爲這些物質可能與農藥發生反應,降低藥效。
遵循這些原則可以幫助確保農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