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期的長度取決於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追溯期為五年;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溯期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溯期為十五年;無期徒刑或死刑的,追溯期為二十年。
如果超過這些期限,司法機關通常不能再行追訴。但也有例外情況,如在特定情況下,即使超過這些期限,也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後進行追訴。
追溯期的長度取決於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追溯期為五年;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溯期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溯期為十五年;無期徒刑或死刑的,追溯期為二十年。
如果超過這些期限,司法機關通常不能再行追訴。但也有例外情況,如在特定情況下,即使超過這些期限,也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後進行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