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密度,也稱為初植密度或栽植密度,是指單位面積上栽植樹木的株數,其會影響人工林鬱閉時間、森林防護效益的發揮以及木材的產量和質量。適當的造林密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間,確保人工幼林及時鬱閉,使林分具有最大的平均高度和胸高斷面積,以達到速生、豐產、優質的目的。
造林密度的確定取決於多個因素,如樹種特性、立地條件、栽培技術等。例如,生長快速的陽性樹種適宜稀植,而生長緩慢的陰性樹種則適宜密植。立地條件好的地區適宜稀植,立地條件差的地區則適宜密植。不同的造林目的和林種也會影響造林密度的選擇,如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等需要的造林密度不同。
具體而言,杉木造林密度一般在每畝1000到1400株之間,根據生長環境的不同(如平原、山區、高寒山地)有所調整。而一般的人工林,株行距的建議值在3米×4米到4米×5米之間,具體取決於造林目的和林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