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庭暴力時,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保護自己:
立即離開現場。避免矛盾激化,不要以暴抗暴。
收集和保存證據。包括人證、物證等,例如錄音錄像,保留施暴者的悔過書或保證書。
尋求外部幫助。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或求助。
向公安機關報案。撥打110,警方必須及時出警並協助處理。
及時就醫。並保留病歷資料作爲證據。
申請臨時庇護。如果面臨危險或無處可去,可到當地家暴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福利機構尋求幫助。
尋求法律幫助。到法律援助機構或調解機構尋求幫助和支持。
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起訴離婚,以保護個人安全。
告知親友。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幫助。
這些措施可以幫助受害者應對家庭暴力,確保安全,並可能阻止暴力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