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主要有兩種含義,具體如下:
臨時居住的房屋:
過渡房指的是在拆遷或災難發生後,為人們提供的暫時性居住房屋。這種房屋通常在幾年後會被搬到更好的房子裡居住。
在房屋拆遷中,由於拆遷人不能一次性解決安置用房,需要經過一定期限才能完全解決,這一期限就是過渡期限,也稱安置期限。
特定情況下的居住安排:
過渡房也可以指在災難發生後,如地震災區,臨時搭建的活動板房,用於為災區人民提供短期過渡性居住。這種房屋具有隨意拆裝、便於運輸的特點。
對於買房者而言,過渡房通常是買了以後幾年內就會賣掉的過渡性房子,通常這些房子都較小,很多是二手房。過渡房能夠滿足部分沒有經濟能力、暫時買不起大房子的人的需求。
綜上所述,過渡房既可以是在拆遷或災難後提供的臨時居住房屋,也可以是買房者為了滿足暫時居住需求而購買的較小或二手房。此外,過渡房也可能特指為老年人提供的居住安排,因為年輕人通常有其他住所可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