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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解出境

遞解出境是一種司法程式,涉及將不符合入境條件或違反法律的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境。以下是遞解出境的詳細解釋和程式:

遞解出境的定義:

遞解出境是指將不應入境或已入境但違反了法律的人強制送出國外。

遞解出境的司法程式:

移民局有權拘押被認定應遞解出境的人。被拘押者可以選擇自動離境,或者通過保釋後與移民局在移民法庭對簿公堂,爭取自己的權益。

如果移民法官的裁決不利,被拘押者可以在裁決後10天內向移民抗訴法庭抗訴,並最終可向美國聯邦法院抗訴。

遞解出境的情況:

根據美國移民法,以下情況可能導致遞解出境:

不應入境者或違背身份者,如非法入境者、非法打工者等。

觸犯刑法者,包括被判入獄一年以上的、販毒或使用毒品者等。

假造文書者、威脅國家安全者、成為公共負擔者等。

取消遞解出境的條件:

當事人必須證明在美國連續居住七年以上,且在此期間品行良好。如果遞解出境的原因涉及刑事犯罪或政治原因,則需在美國居住十年以上。

如果取消遞解出境的申請得到批準,申請人可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遞解出境的固定名額:

根據美國移民法,每年有固定名額(四千人)用於遞解出境。此前,每年獲得批準的人數不超過兩千餘人。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遞解出境是一個複雜且嚴格的司法程式,旨在確保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